时间:2021-07-3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8月11日19时26分,周女士到诸暨店口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工作的超市被人盗窃了一只炖锅和加湿器,总价值888元。 该超市因多次失窃,失窃物品均为一些小型家用电器,这引起了店口派出所民警的高度重视,店口派出所联合责任区中队,积极进行摸排、视频跟踪,大致锁定了一个带着2个孩子的年轻女子。约在11日的16时30分,该女子从货架上拿下炖锅和加湿器,交给边上的小女孩,小女孩便趁着人多将东西混出超市。民警对此立刻开始展开调查。 根据视频显示,该女子的作案时间基本为晚上8点左右,佯装带着孩子在超市闲逛,挑好目标物品后再交给身边的小女孩混出去。责任区中队民警在超市蹲点时,发现该女子正带着2个孩子在超市进行结账,结账时,女子只结算了几袋方便面,把购物篮里的其他东西给了小女孩,小女孩拿着东西立刻从非购物通道逃走。通过比对,民警确认该女子即为视频上的女子,便立刻上去抓获了她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过搜查,女子身上并无偷窃的超市物品,但同行的小女孩手上拿着一袋尿不湿、一把削笔刀、一个玩具和一支冰淇淋,据超市工作人员估算总价值约为160元。 当民警询问小女孩时,小女孩表示并不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只知道是帮妈妈把东西搬出超市。7岁的年纪,是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时期,民警特意对小女孩进行了思想教育,耐心地告诉小女孩,任何得到都需要付出,就像在超市里买东西就必须要付钱,并告知其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的后果。小女孩向民警保证,以后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随后民警通知孩子家属,将2个孩子接回家。 紧接着民警对该女子进行了调查,女子姓傅,店口人,2015年曾因盗窃被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处缓刑,与她一同在超市的是其7岁的女儿和3岁的儿子。原来,傅某发现最近该超市在搞活动,人气非常火爆,便利用超市顾客多、营业员顾暇不及的漏洞,拿了东西便让女儿从另外的通道跑出去,没想到这次被抓了。据傅某交代,这是她第四次在该超市行窃,其余为2019年7月底,在该超市偷了一个炒锅和电磁炉锅,8月初在该超市偷了一个加湿器和榨汁机,8月4日、5日分别偷了一块砧板,8月7日偷了一个电炖锅和加湿器,合计价格约为2471元,均通过其女儿往外运。几次下来,撕掉条形码的小家电均未被超市门口的检测器检测出来,且营业员也忙于工作并未发现,傅某也就一直心存侥幸。究其偷窃的原因,只是不想花钱购买这些家中需要的小家电,因而发生了偷窃的行为。傅某利用孩子进行偷盗的行为,简直毁三观。现所有偷盗的东西已交至派出所。 孩子的行为体现了个人的教养,而父母的行为,决定了孩子的教养。傅某带着孩子偷窃的行为,不仅自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更会对2个孩子今后的成长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目前,傅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讯员 傅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