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今日资讯 > 文章 当前位置: 今日资讯 > 文章

南宁通报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时间:2022-03-1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1.上林县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管理科原主任韦永礼在医疗器械采购招投标项目中为他人提供帮助问题。2018年4月,韦永礼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单位医疗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中,为广西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提供帮助,其本人及亲属收受陈某某给予的好处费、礼金共计39600元以及白酒2件。2021年12月9日,韦永礼受到政务撤职处分,专业技术岗位从八级降至九级,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宾阳县黎塘食品公司违规重复收费问题。2019年至2021年,宾阳县黎塘食品公司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价格,违规向生猪批发商收取30元/头的生猪进场劳务费,合计88.196万元。黄用杭作为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对公司发生违规重复收费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此外,黄用杭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9日,黄用杭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南宁市纪委监委)

上一篇:兰州市安宁区关于新增1例本土确诊阳性病例活动轨迹的通报

下一篇: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联系《南方网报》 | 关于《南方网报》
京ICP备09087534号  |   QQ:304765718  |  地址:www..nfwb.net.cn  | 010-86753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