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0 点击: 次 来源:法治网 作者:何仁彬 - 小 + 大
法治网讯(通讯员 何仁彬)2018年9月17日,对于一个长达25年的“黑人”来说是一个特别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他终于有了自己的名字“章某”。在拿到户口本、身份证的那一刻,他异常兴奋,紧紧握住重庆市垫江县司法局曹回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嘴里不停地说:“谢谢!谢谢!”。 章某于1993年9月22日出生在重庆市垫江县曹回镇原西竺村一个农村家庭, 4岁时父亲因病去逝,母亲李某某将4岁的章某带至云南省昆明市回族彝族自治县倘甸镇鲁嘎村的外公家后独自离开,从此杳无音讯。在章某11岁时,外公将他独自一人送上了开往昆明的客车,让他到昆明寻找母亲,从此章某流落街头,闲散社会。2012年9月3日,章某因盗窃、抢劫多项罪名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在云南省嵩明监狱服刑。服刑期间因表现较好,曾受到表扬11次,特殊表扬4次,还获得了2次减刑,于2018年5月22日提前释放。 由于章某在出生地和外公家均未登记入户,因此直到章某出狱,这个年近25岁的年青人还是一个没有户籍的“黑人”,姓名也都是用别人的名字代替,先后曾使用过“朱跨云”、“曹操”等名。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嵩明监狱以“三假”人员向官渡区司法局进行了汇报,官渡区司法局立即派员开展调查,调查得知章某的外公已去逝,只有外婆一人,现已80岁高龄,母亲仍然没有下落,在当地上户显然比较困难。但调查人员发现了转机:经查明,章某还有两个叔叔正好在昆明市做生意,为了进一步核实章某与叔叔的血缘关系,通过多方努力,终于说服两个叔叔与章某进行了DNA比对检测,经昆明市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证实了章某与其叔叔的亲属关系,这让章某回出生地重庆市垫江县落户成为了可能。于是,昆明市司法局向章某出生地司法行政机关重庆市垫江县司法局来函,请求协助办理章某入户和刑满释放后的安置帮教事宜。 垫江县司法局收到来函后高度重视,安排社区矫正局立即与垫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系,着手解决章某的入户事宜,并指派曹回司法所协同曹回派出所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在两家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章某落户的一切准备工作终于完成。 2018年9月17日,在叔叔的带领下,章某来到了曹回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将其带到曹回派出所,顺利地进行了入户登记,并办理身份证,然后按照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了安置帮教手续,还在曹回镇政府为其落实了“三无”人员过渡安置补偿金500元。面对大家所做的这一切,章某非常感动,表示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发家致富,不辜负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挽救,做一名守法的好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