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各地资讯 > 广西 > 文章 当前位置: 广西 > 文章

村民炼山引发特大森林火灾 烧毁一批巨尾桉、杉木

时间:2020-01-1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嫌疑人在指认现场    本报通讯员吴金阳摄嫌疑人在指认现场    本报通讯员吴金阳摄

  南宁晚报讯(记者凌剑伊 通讯员吴金阳)秋冬季节,天干物燥,野外违规用火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近日,记者从森林公安部门获悉,日前,青秀区伶俐镇沱江村沱江坡“马兰山”(山名)附近有人违规炼山,导致森林火灾发生。据悉,过火有林面积11.72公顷(175.8亩),被烧树种为巨尾桉、杉木等。

  近日,南宁市森林公安局六大队接到青秀区林业局电话报案称,在青秀区伶俐镇沱江村沱江坡发生森林火灾。接报后,民警赶赴现场开展侦查破案工作。经技术鉴定,案发地点位于青秀区伶俐镇沱江村沱江坡“马兰山”,过火有林面积11.72公顷,被烧树种为巨尾桉、杉木等。

  经侦查查明,家住青秀区伶俐镇嫌疑人韦某某于当7时许约其一亲戚前往青秀区伶俐镇沱江村沱江坡“马兰山”自家一片地炼山。事先铲好防火线后,韦某某即点燃树枝树叶等物。因当日天气干燥且风势较大,燃烧物火苗被风吹蹿至附近林木,火势顺向蔓延燃烧而引发森林火灾。案发后,韦某某主动投案自首。经依法传唤审讯,韦某某对其炼山失火而引发森林火灾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韦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南宁市森林公安提醒,现在是秋冬季防火高危期,林区植被易燃,请广大市民到林区时注意森林防火安全,切勿在野外用火。一旦失火引起森林火灾,将会追究法律责任。

  另据介绍,2019年南宁市森林公安局共破获10起森林火灾刑事案件。该10起火灾案件过火面积154.57公顷,过火有林面积100.69公顷,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6人,逮捕1人,直诉1人;受理行政案件4起,查处4起,行政处罚4人。

上一篇:元旦广西多云好天气 2020年第一天天气暖暖开场

下一篇:重磅!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新闻发言人名录公布

推荐阅读
联系《南方网报》 | 关于《南方网报》
京ICP备09087534号  |   QQ:304765718  |  地址:www..nfwb.net.cn  | 010-86753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