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各地资讯 > 辽宁 > 文章 当前位置: 辽宁 > 文章

大连自贸片区率先改革行政审批流程 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和可预期

时间:2020-02-2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当前,面对抗疫与发展的双重任务,大连自贸片区坚持疫情防控和改革创新两手抓两不误,制定实施《大连自贸片区集中行政审批权和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积极开展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对审批流程进行革命性再造,打破目前普遍实行的业务流审批模式,实行编制标准和执行审批分立,同时以标准化规范自由裁量权,彻底实现行政审批的标准化和可预期。

  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方案》在决策层面、执行层、操作层面进行了明确。

  在决策层面,组建大连片区审批委员会。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决策和监督,协调处理审批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审批和监管协调的重大事项、审批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以及新业态和创新工作事项。

  在执行层面,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行政审批的相关标准化方案给出审定意见,为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在操作层面,打破专业限制,变批准、审核、受理等环节之间的从属关系和指导关系为平行关系,受理、审核、批准三个环节相对独立。

  为顺利推进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大连自贸片区还积极探索创新审批与监管部门之间协调运行机制。集中审批部门受监管部门委托,行使行政审批权限,推进标准化审批,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以提高工作效率;集中审批部门不单独组建技术队伍,审批中涉及政策尺度把握、专业标准认定、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等工作,由集中审批部门通过审批系统向监管部门发出技术协助请求,监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审批标准化约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意见,审批部门按监管部门意见进行审批;监管部门作为行业主管单位,负责联系上级业务部门,担负本行业的政策制定、行业监管等职能,将行政审批事权委托集中审批部门行使。撤消行政审批决定,由监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集中许可审批职能,原则上不改变原许可审批部门的监管职责。

  为保证集中行政审批事权改革顺利推进,《方案》提出要以大自贸片区“企业全生命周期单一窗口”国家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契机,全面推进以“守法便利”为原则、“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相结合的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手段作用,建立健全法制保障机制。

  《方案》确定了第一批集中审批事项196项,包括现有部门事项、省级下放事项、证照分离事项、省级层面事权等四大类。与集中行政审批权同时启动的还有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集中行政审批权和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提出了向省政府申请的11项集中行政处罚事权。

  文字/赵英虎 卢海军   摄影/姜迎昕

  来源:大连自贸片区

上一篇: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6号)发布

下一篇:大连海事大学获批无人船舶系统及设备关键技术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

推荐阅读
联系《南方网报》 | 关于《南方网报》
京ICP备09087534号  |   QQ:304765718  |  地址:www..nfwb.net.cn  | 010-86753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