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日前,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委研究制定了疫情期间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财政扶持政策,计划安排补助资金2325万元,支持恢复蛋鸡、肉鸡产能,促进生猪屠宰企业复工生产。 一是对蛋鸡、肉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对存栏2000只以上的蛋鸡养殖场每只蛋鸡补助0.75元;对肉鸡养殖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个批次肉鸡,每出栏1只补助1元。二是对生猪屠宰企业提供生产补助。对我市生猪屠宰企业屠宰且在我市销售的,按每头生猪60元标准给予补助。 补助资金采取先生产后补助的方式,由场户和企业申报,区级审核、公示并汇总,市级复核后予以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