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3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玉蕴珠藏谁识得,青山一脉忆先师
图为作者与导师严端教授(左一)和徐杰教授(右一)的合影。 □1979年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司法人员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感到难以把握,问题提出后,严端老师到司法部门翻阅了50多本案卷,从司法实践总结出4条具体标准。直到今天,这一定罪的具体标准仍在适用,并在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调整字词后纳入法典,展示了其学术价值与生命力。 庚子端午的前一天,名讳中有一“端”字的严老师遽然辞世。 疫情期间,我和徐杰老师(严端老师丈夫——编者注)有通讯联系,没听说严端老师身体有不好的状况,不料再听到她的消息,竟是仙逝,内心十分难过,她过去的音容笑貌一时都到心头。这天晚上,暮云四合,有风刮起来,雨像泪水一样落下来。落笔回忆追随严端老师的那些日子,窗外阴郁的天气,格外让人感伤。 一 我初次拜见严端老师,是在1989年秋季开学后的一天。我从西南政法学院本科毕业,到中国政法大学读硕士学位,我分在严端老师门下。前去拜访她,她一开始以一种近乎好奇的探寻眼光打量我,我记忆犹新。她问了我一些情况,知道我们新入学的研究生要到基层锻炼,嘱我根据基层经验写篇“小论文”。从那天起,我就是她指导的学生了,对她的了解逐渐加深。 严端老师是个很有风度的著名教授,作为她的弟子,自然感到很幸运,也很自豪。她个子高,曾对我说:“我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叫过我‘小严’,都是叫我‘大严’,后来又叫我‘老严’,近年来有人偶尔叫我‘严老’了。”说到这里,她便笑了。她的名字,性别识别率不高,当年她外出开会,接待方常把她与陶髦教授弄混,以为陶髦是女教授,严端是个男教授。 她是非常优雅的学者,那种优雅来自她的家世底蕴。她是江苏南通人,出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父一辈从医,严端老师这一辈也都做教授和医生,她的女儿沐群也是学医的,曾经留学日本。严端老师很愿意谈起她的家世,讲的时候神情愉快。有一次我去她家拜访,正赶上她的妹妹过来。临别时,我叫了一声“严老师”,姊妹两个都答应,严端老师随即笑道:“我们两个都是‘严老师’。” 严端老师曾被誉为北京政法学院“四大才女”之一。她是刑事诉讼法专业研究生,那时中苏关系还在蜜月期,苏联派了大批专家来华支援新中国建设,其中有楚贡诺夫、贝斯特洛娃等苏联刑事诉讼法学专家。平心而论,苏联刑事诉讼制度较为发达,不但继受了大陆法系一些重要的原则、制度,也在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和司法理念基础上对诉讼制度有进一步发展。无罪推定、内心确信(自由心证)、直接言词等都是苏联刑事诉讼中确立的原则,苏联专家并不忌讳将这些知识传授给求知若渴的中国学生。严端老师将这些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法系组成部分的知识传授给自己所教的政法学院学生,本来也是自然的事。不料,1957年反右派斗争开始,噩运降临,严端老师因主张无罪推定被错划成“右派分子”,历史大潮的巨浪一时将她的人生吞没。 严端老师很少讲她遭遇的是怎样的处境,她的豁达和恬淡,使她放下了过去的苦难。我与她聊过多次,她偶然提起一两件事,也是当笑话说说,那笑谈中不免隐含苦涩,但她从未提到谁的名字。对于过去,水流云去,没有抹不掉的阴影。 严端老师历经磨难,精神未垮,与她乐观的人生态度有关,也与徐杰老师的支持和陪伴有关。徐杰老师和严端老师是一对感情深挚到极致的伉俪,他们同甘共苦许多年,一直携手人生。当年徐杰老师追求严端老师,严端老师选择了他。这一选择成就的伴侣情,经过了历史刀霜剑雨的考验,历久弥坚。 她的这一生,二十年成长求学,二十年厄运,二十年好运,最后的二十年,是调养身体。严端老师是提前一年退休的。她的身体出过两次状况,一是因乳腺癌做了手术,一是后来诊断出患有慢性淋巴性白血病。为了调养身体,她选择隐退,从此刑事诉讼法学界不再有这样一位有气质风度、头脑明澈、表达清晰而有时又不失犀利的著名学者。 二 我时常想,严端老师的宝贵经历之一,是参加了1979年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工作,那时北京政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各有一名学者参与其中。她曾把当年参与刑事诉讼法立法留下来的资料送给一位研究生。那时立法情形如何,她没有留下多少回忆文字。在我看来,应当听她讲述这段历程,记录下来,给未来留下一份史料。老一辈法学者逐渐凋零,他们经历的很多事随着他们飘然远去而痕迹无存,十分可惜,如今随着严端老师的离世,一段她经历过的历史也变得愈加模糊,至为可惜。不知是否有机构意识到这一点,对在世的老一辈学者进行抢救式采访,记录他们的口述历史和影像,为日后中国法制史留下宝贵的资源。 那时的学者,学术成果产出方式与当下有很大不同:资料不像如今这么丰富,更不如现在学者将资料粘贴复制那么容易;那时写东西就是“爬格子”,在方格稿纸上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学术产出量较少,张子培教授主编《刑事诉讼法学》、陈一云教授主编的《证据学》是那时的代表作。能够有许多学术成果的学者,并不很多。严端老师的学术态度认真,不喜空谈,也不尚奢华,她的文字清晰,注重准确、清楚传达自己的观点,也重视自己观点的实践价值。即使学术研究条件很简陋,她的一些真知灼见依然传承下来。1979年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司法人员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感到难以把握,问题提出后,严端老师到司法部门翻阅了50多本案卷,在《论刑事诉讼证据的判断》中,她发表了从司法实践总结出的4条具体标准:第一,“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均已查证属实”;第二,“据以定案的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客观联系”;第三,“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排除”;第四,“据以定案的证据足以得出所认定的结论,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直到今天,这一定罪的具体标准仍在适用,并在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调整字词后纳入法典,展示了其学术价值与生命力。 三 文如其人,讲课风格也是如此。严端老师是深受学生爱戴的老师,陈光中老师回忆说:“据我所知,她的课很受欢迎。”严端老师讲课,思路清晰,语言简明,不太用当下学者喜欢的各种学术大词,她的声音很磁性,一路听起来,像在学生头脑的浊水里投下明矾。她讲课说的例子,也都很精简,但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我在给学生上课时,常常转述她讲过的例子,如在讲证明对象时提到“一个人扎了另外一个人37刀,调查和举证时是不必将37刀一一查清楚的。”暨南大学梁玉霞教授那时旁听我们的课程,她后来评价说:“那年进修时在你们班听课,认识了严端教授,被她的风采学识深深折服!” 我在中国政法大学读书的时候,她给我们这一年级的硕士生上课,讲的是证据法。她和周士敏老师共同讲这门课,各人讲半学期。我已经在上一个学期听了周士敏老师讲中国刑事诉讼法总论,每次听课下来,都感觉有许多收获,头脑像打开了一个又一个小抽屉。那时诉讼法学硕士课程师资配备,阵容可谓豪华,刑事诉讼法总论是周士敏、张子培老师,分论是樊崇义、陶髦老师,证据法是周士敏、严端老师,中国古代刑诉是郑禄老师,外国刑诉是程味秋、陶髦老师,民事诉讼法是杨荣馨、韩向乾老师等。等到严端老师上课的时候,因为是自己导师的关系,格外聚精会神,想把她所讲的,都很好领会。我的硕士论文也特别以证据法为选题,里面也论及“无罪推定”。 作为弟子,受到自己导师在学业上的悉心指导之外,在许多方面都会受到其潜移默化的影响。严端老师是淡于功名的人,她曾担任刑事诉讼法学教研室主任、科研处处长,并在1985年出任教务长。一所大学的教务长,是很显赫、也很重要的职位,负责统筹所有教学活动,但是,严端老师后来主动辞去了这一职务。陈光中教授评价说:“有的人恐怕做不到。” 严端老师是刑事诉讼法学界深受尊重的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傅宽芝老师这样说:“法制开始恢复,在立法机关组织集中讨论修改制定刑事诉讼法会议期间,在驻地,张子培带严端老师去,才慢慢对她有些了解。时间走得太快太快,严端老师真的是耄耋老人了。从有限的了解和耳闻足以让我对严端老师的人品和学识敬佩!在我脑海中她是个坚强、奋进和有爱的人。”对于她的尊重,作为门生能够在她与别人在一起时特别感受到这一点,尤其在1995年厦门召开的全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上,我看到许多学者跟她热情打招呼,我能够更深体会到她在诉讼法学界的威望。陈光中等老教授都与她私交很好,有事愿意倾听她的意见。 四 她在司法机关有极好的口碑,对检察机关有着特别的感情。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她给检察机关提出许多中肯的建议,并对参与刑事诉讼法讨论的检察人员给予善意的提醒。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起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下称《规则》),向两位教授征求过意见,其中之一就是严端老师。她仔细看过后,在《规则》文本上做了很多标注,提供了很有价值的修改意见,为这一“规则”的质量起到了把关作用。严端老师虽无检察工作经历,却是检察机关的知音,被认为是检察系统外有“检察情结”的人。 我当年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源自导师严端老师的推荐。去最高检送简历材料时,她特别叮嘱我注意哪些事项。那时法律政策研究室正需要人,政治部很快与我取得联系,到最高检工作的事就这么定了。那时没有面试,更没有笔试,一份简历就够了,清清爽爽,简简单单。我与检察机关的密切联系,也就由此开始,对于检察机关的感情,除了我的亲身经历,也有导师的一份感情在里面。 如今,严端老师离去了,在历史的幕布上留下了一大段空白无法填充,我们再也见不到她亲切的面庞,也听不到她磁性而有思想内涵的声音。对着灰蒙蒙的窗外景象,我的点滴回忆里也雨意弥漫,一支枯笔,不足以表达对她的感恩之情,也无法细腻描述她留给我的亲切印象。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1996年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能确定有罪”的原则,吸收了无罪推定的因素,无罪推定已经在司法实践中产生很大影响,成为司法实践中大家共同认同的原则,这让严端老师感到高兴。她十分关心刑事诉讼制度的进步,为司法人权保障而发声,但她从未以一种高亢的姿态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一如行舟,不疾不徐、不矜不盈。我有时想,在玉蕴珠藏的外表下,我们真的完全了解她作为士人的情怀与忧乐? (作者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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