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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孩子“减负” 重庆有这些政策

时间:2018-03-14    点击: 次    来源:华龙网    作者:林祺 - 小 + 大

    中小学生减负,一直是大家广为关注的热点话题。早在2011年,市教委就下发了“十项规定”,减轻小学、初中学生负担。

  规定要求,学校要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中小学每周开4节体育课。一二年级每周安排2节写字课,三至九年级每周安排1节写字课;一至六年级每周安排音乐、美术课各2节(或艺术课4节);七至九年级每周安排音乐、美术课共3节(或艺术课3节);三至九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课按课程计划上足课时。任何学校不得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提前结束新课。

  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得早于8点半,中学不得早于8点,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不早于14点。严禁教师“拖堂”或采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严禁组织学生上早自习、午自习,严禁强迫走读学生上晚自习。寄宿制初中每天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课时,晚自习不得上新课或集体辅导。保证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的睡眠时间。

  “十项规定”明确提出,学校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同时,严禁在职教职工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关处罚。

  义务教育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小时以内,七至九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5小时以内。不得布置午间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惩罚学生做作业。

  一至六年级只能组织期末考试(考查),七至九年级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小学毕业考试和初中毕业生学业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试题,都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要求。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考试或入学测试。

  一、二年级严禁使用教辅材料,三至六年级提倡不使用教辅材料,七至九年级主要学科坚持“一教一辅”,其它学科一律不得使用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十项规定”还要求,小学学期、学年成绩实行“等级+评语”评价,初中学业成绩采取“等级+综合素质”评价。

  2017年,市教委又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再次强调“减负”。

  在规范作业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校科学设计作业。严格控制每日作业总量和时间。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今后还将推行作业免检,以及探索试点每周无作业日等。

  在考试方面,《通知》也明令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如一至六年级只能组织期末考试(考查),七至九年级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由学校或年级组织命题和实施。

  此外,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任何培训机构以学生为对象的竞赛活动必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学校也不得组织学生参加。

  对在校学生的学习时间,《通知》规定要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早晚作息时间、学习锻炼时间等,要保证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的睡眠时间。

  华龙网记者 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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