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细说内地轧花厂应对棉花仓储公检改革 12月16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在内地九省开展棉花“专业仓储监管+在库公证检验”工作的通知》精神,发布了《关于做好内地九省棉花“专业仓储监管+在库公证检验”相关工作通知》的文件。12月20日,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对47家经审核通过的仓储企业,通过信息平台、中国棉花信息网和棉花监管网向社会公示。这预示着内地九省棉花监管体制将发生改变,棉花“专业仓储监管+在库公证检验”将陆续展开。 棉花“专业仓储监管+在库公证检验”是指植棉户将籽棉交售至经公示后的棉花加工企业,由定点棉花加工企业加工后集中将皮棉送至专业监管仓库保管,并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纳入监管的棉花实行在库重量公证检验,逐包抽取样品进行仪器化公证检验。相关籽棉的收购加工和皮棉的出入库、公证检验等信息统一接入“棉花信息采集和应用管理平台”实现从籽棉收购、加工到皮棉入库、公检等环节的全程规范监管。“专业仓储监管+在库公证检验”,这是新疆地区自2014年就开始实施被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得到了市场高度认可和评价,不但利于相关部门对棉花的数量和质量实施监管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且利于市场皮棉交易,防止质量扯皮和纠纷。更重要一点还能通过监管数据能实事求是地落实国家棉花补贴政策,体现“谁种棉谁受益”,对促进内地棉花种植面积回升、提高棉花产量和质量将产生重要影响。 通知中“各省级供销合作社牵头做好本省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公示工作。结合本区域棉花种植特点和收购加工企业分布、生产情况,组织本省具备400型打包机和条形码信息管理系统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自愿进行申报,经核实并公示后予以公布。” 这一条将对当前400型和200型打包机共存的棉花收购加工体制带来重大变革,200型打包机将彻底被淘汰。400型大厂和200型小厂如何看待和应对这一变化呢?通过深入调查及沟通,共梳理整理了四大类型棉花企业的反映和应对方法: 第一类是仍在坚持收购和加工的为数不多的400型大厂。监管体制的改变对这类厂无疑是天大的好消息,今后不再担心200型小厂的无序竞争,分布合理的收购加工企业布局将有利于增加籽棉的收购量,满足企业产能需要,降低收购加工成本。当前要做的是积极申报并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为今后工作开展做好一切准备。 第二类是停产一年左右的400型大厂。这类厂还没有转型或租赁,场地闲置、加工机械通过维修后还能运转。通知的发布诱发了他们重新入市的想法,不过经营棉花造成亏损停产的创伤仍是一道迈不过去的坎。他们要权衡重新入市老店新开的有利与不利,可以说他们既要考虑政策的利好,又要考虑市场的艰难,这将是一次艰难的选择。 第三类是一直从事棉花收购和加工且数量有规模、质量被认可诚信经营的200型小厂。多年的棉花经营让他们左右逢源,也就是说,在上游有籽棉资源来源渠道,加工的量有保证;在下游和众多纺织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皮棉不愁销路。这样的小厂实在不愿意放弃棉花经营这赖以生存的饭碗,因此他们准备进行棉花加工技术改造,上马400型打包机和条形码信息管理系统设备等一切软件和硬件设施并积极申报,力争占位。 第四类是数量较多但每个厂每年收购加工量不大的200型小厂。这些小厂在这次监管体制改变时显得很无奈,应对的策略也呈多样性。有的准备联系几家小厂共同承包闲置的大厂,继续从事棉花行业;有的准备在大厂进行代加工或为大厂代收购;有的则干脆选择改行,忍痛放弃。可以说,这次监管体制的改变对200型小厂冲击最大,甚至是致命的。 面对棉花监管体制的改变,不管大厂、小厂如何应对,大多业内人士认为,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域棉花种植特点和收购加工企业分布、生产情况来确定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做到合理布局,既考虑棉农方便售棉,也要保证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加工产能得到充分利用,促进内地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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