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广西地方储备糖竞卖工作方案 数量、报名、方式、日程安排等 广西地方储备糖竞卖工作方案 一、销售人、投标人、标的物及数量质量 (一)销售人: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 (二)投标人:符合如下条件的制糖企业和加工企业(含原糖加工、冰糖生产企业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2.抗风险能力较强。2019年上半年资产负债率低于70%,银行信用评级不低于A级(含A—级)。 3.日加工糖能力不低于800吨(含800吨),或甘蔗日榨能力不低于4000吨。日出入库能力应与加工能力、仓储能力相匹配。 4.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违反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行为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三)数量及质量。本次竞卖的标的物为2011/2012榨季生产的“蜜达牌”白砂糖(陈糖),数量9209吨,存放仓库为柳州市鹿寨县桂北仓储有限公司,具体地址:柳州市鹿寨县工业园二区古丽冰糖厂内。 二、竞卖原则 (一)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储备糖竞卖工作。 (二)投标人应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条件,并经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和评审专家审核通过的制糖加工企业。 三、竞卖方式 本次储备糖销售方式为公开竞卖。竞卖底价为5500元/吨(含加工费)。 四、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8日 现场察看标的物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8日 投标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午9:30—10:00 开标评标时间:2019 年12月30日上午10:00开始 竞卖结果公示时间:2020年1月2日至4日 五、报名 符合投标条件的企业,在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携带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制糖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到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报名,经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察看储备糖及参与投标。 六、察看标的物 已成功报名的企业凭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开具的看糖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储存仓库现场察看储备糖,进入仓库前应向相关工作人员出示介绍信。进入仓库后,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察看储备糖。 七、授权代表 投标人本人或指定授权代表参加察看储备糖、报价等投标事宜。在竞拍报价过程中,授权代表是唯一具有代表投标人资格的人,投标人对授权代表作出的一切决定均予认可。 授权代表应在报名时和进入仓库前及进入开标室前出示授权书,便于工作人员核实身份。 八、标书获取、投送和投送地点、审核授权代表 (一)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投标人发出《广西地方储备糖竞卖投标书》(附件1),投标人也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严禁另行制作标书或修标书的内容和格式。 (二)竞拍地点和时间。投标人应将封装完好的标书直接送达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内广西动物安全保障中心大楼8楼817会议室;竞拍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上午9:30—10:00时,逾期未送达的不再接收,也不接收非直接送达(如转交、邮寄等方式)的标书。 (三)审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进入开标室前应出示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入账单据原件。 九、评标原则和程序 (一)以下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有效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和《制糖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表》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人授权书(法人亲自参加的除外)、无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入账单据等,或上述材料不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 2.不按要求填写标书内容或填写不清的。 3.评审专家集体认定存在围标行为的。 4.标书不密封或未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 5.不按规定存入保证金的。 6.未提交关于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无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的承诺书的,或是承诺书未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 (二)竞拍成交价。投标人的标书应同时报储备糖的竞拍单价和每吨储备糖的加工费, 储备糖的竞拍单价减去每吨储备糖的加工费得到的差价高者中标。竞拍成交价为储备糖竞拍单价减去每吨储备糖的加工费得到的差价。 (三)投标保证金。投标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数额按标的物数量和100元/吨标准计算。投标人应在2019年12月29日18:00前,将保证金存入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并于提交标书时出示银行进账凭据(银行柜台出具的凭据或网上银行入账凭证)。 中标人签署合同后,一次性付清货款,投标保证金可抵扣应付竞拍总价;如果中标人签署合同后,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货款,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中标人完全履行合同结算后,方能用于货款及费用的抵扣。 如果投标人不中标,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应在中标公告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存入的投标保证金,同时支付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和保证金存入之日起至退回之日止期间的自然天数计算的保证金利息。 因投标人放弃投标、不按照本方案规定时间投标、违反本方案的其他规定等,均不退还保证金。 (四)中标人确定程序。 开标后,评审专家按同一标的物的竞拍成交价,从高到低排序,第一顺序位的被确定为中标人。若第一顺序位的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则第二顺序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如果标的物只有一个投标人,则唯一投标人中标。 如第一顺序位的投标人竞拍成交价相同,则报竞拍单价高者中标;若第一顺序位的投标人竞拍单价与吨糖加工费都相同,则由第一顺序位的多个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若二次报价仍相同,则由评审专家集体研究决定。 十、中标人公示 自评标工作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向社会公示竞卖结果,公示期3日。公示结束后,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通知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一、合同签订 (一)合同签订人。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为销售合同签订人,对应的合同签订人必须为中标人本人(中标人与合同签订方、收货人、付款人应一致)。 (二)合同签订约定。 1.中标人自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附件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应在2020年1月31日前支付完全额货款,中标人保证金可以抵扣中标标的物货款。 2.中标人可以分期付款,但分期付款时间最迟不超过2020年1月31日。每期最低付款金额为1000吨对应的应付中标价格。 3.中标人如果不按本方案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后不按规定支付完货款的,视为放弃中标人资格,不退还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第二顺序位的投标人自动取得中标人资格,依次类推;在此情况下,如投标人都不愿取得中标人资格,则该标的物竞拍终止。 4.中标人中标的白砂糖仅能用于工业生产,不得直接作为食品添加原料或直接向社会出售,要确保中标的白砂糖加工成合格的产品后,方可向社会出售,并将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报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备案。 5.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中标人在竞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围标等违法行为的,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可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6.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将不退还的保证金上缴自治区国库。 十二、标书编制说明 (一)投标人的标书包括以下内容,每页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且装订成册。 1.《广西地方储备糖竞卖投标书》,投标方必须按标的物编号对应的数量投标,严禁另行制作投标书或修改投标书的内容和格式; 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参加的不需提供); 4.保证金入账单据复印件(银行柜台出具的凭据或网上银行入账凭证); 5.《制糖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6.2019年上半年资产负债表; 7.银行资信等级证明或材料; 8.《广西地方储备糖竞卖投标书》电子文档(非扫描件)存入U盘。 (二)标书统一使用A4纸打印,内容可直接打印或是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有涂改或纸张破损。标书的每页应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一式一份,进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 (三)开标后所有投标材料均不予退还。 十三、协助出库 本次竞卖的9209吨储备糖全部储存在柳州市鹿寨县桂北仓储有限公司的仓库内(柳州市鹿寨县工业园二区古丽冰糖厂),由广西华洋糖业储备糖中心协助中标人开展出库(运离仓库)工作,必要时,可请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协调和监督开展相关运离仓库工作。如果中标人无法实现从出库通知书开具之日起50日内完成运离仓库的(中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运离工作缓慢的除外),由广西华洋糖业储备糖中心将未运离仓库的储备糖对应的货款(含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中标人指定账户。无法运离的标的物的货权仍属于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仓储费由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承担。 运离仓库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无正当理由的阻挠行为,将报请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协调自治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仓库所在地人民政府协助开展相关出库工作,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储备糖损失的,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立案处理。 十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加工费的说明。重新回熔加工制成质量合格的产品产生的加工费,按中标企业所报加工费确定。本次竞卖储备糖的加工费的最高上限为750元/吨(装卸运输费240元/吨,人工费50元/吨,损耗260元/吨,加工辅材、编织袋、燃料等费用200元)。 (二)二次报价注意事项。当出现二次报价的情况,由评标现场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投标方委托授权人(法人)到达评标现场填写二次报价单。评标当天委托授权人(法人)须保持电话畅通,应在接到二次报价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评标现场,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资格。二次报价单由现场工作人员制作并统一发放,填写二次报价单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二次报价现场不得使用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如有违反规定,则自动丧失二次投标资格。 (四)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转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 银行账号:20345999900100000374341 开户行:农发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款项来源:储备糖投标保证金。 (五)业务联络方式。 1.广西糖业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829241,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内广西动物安全保障中心大楼7楼。 2.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业务部:0771-5332166;财务部:0771-5332366;传真:0771-8012580;电子邮箱:gxhycb@163.com。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5号亚航财富中心20层2011号房。 (六)本方案由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广西地方储备糖竞卖投标书 2.制糖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3.储备糖购销合同 广西华洋糖业储备中心 2019年12月24日 |